陕西出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2023-12-09 17:45

为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印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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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出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印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关于事前绩效评估,办法作出三方面规定。一是在申报本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前,项目主管部门需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和实施方案一并报送项目主管部门。二是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围绕本部门、本行业发展规划,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情况、项目成熟度、债务风险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三是财政部门应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申报入库的必备条件。

 

关于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提出三项要求。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应同步设定绩效目标,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二是财政部门要对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依据;债券发行后,在下达债券资金时同步批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三是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一经确定,执行中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项目建设运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规定重新报批。

 

关于绩效运行监控,办法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告知同级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填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表并将佐证资料报主管部门。一般以半年为周期组织开展一次;项目主管部门要动态监控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造成执行进度慢、绩效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原因,对发现的目标偏差和管理漏洞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将监控结果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穿透式监测,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项目无法实施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及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以自评表的形式报送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选择部分重点项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额度大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每个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内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并实现本部门所有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每年 6 月底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上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关于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评分等级进行分级。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A”,80 分(含)至90分的为“B”,60分(含)至80分的为“C”,60 分以下的为“D”。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3年12月2日“绩效新时代”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