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四川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再上台阶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对新发展阶段全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高位谋划、整体部署。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对新发展阶段全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高位谋划、整体部署。
视点
四川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再上台阶
本报讯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三年之际,为切实解决全省预算绩效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再上台阶,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发展阶段全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高位谋划、整体部署。
——坚定目标、完善“三全”体系。《通知》立足于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目标,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新要求,主要围绕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压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严格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监督五个方面,对 “十四五”期间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要求。内容包括:持续建立健全涵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并贯通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包括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评价,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资源)统筹、风险防控等环节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并根据其各自特点分类突出绩效管理重点。
——强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聚焦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压力的纵深传导,严格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监督,切实推动部门和地区树牢绩效理念,落实绩效责任。《通知》指出,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对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谋划部署,集体研究预算绩效管理重大事项;强化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责任,使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和本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资金使用单位对管理项目和使用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问责“两书一函”制度,视情况对地方和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必要时,财政部门可以约谈下级政府和同级部门负责人。
——抓住关键、加强结果应用。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是预算和绩效深度融合、一体化推进的关键环节。《通知》着力硬化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财政部门对同级部门、部门内部三个层次的绩效结果应用,推动改变预算支出分配固化格局。在强化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绩效结果应用方面,明确对综合管理强、绩效结果好的地方给予一次性财力奖励,并与次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在强化财政部门对同级部门绩效结果应用方面,明确将部门预算绩效结果作为核定次年部门预算的依据,将政策、项目预算绩效结果作为核定次年政策、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和项目预算规模的依据。在强化各级部门内部绩效结果应用方面,明确加强部门预算的统筹平衡,严格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强化绩效源头管控。预算安排按项目轻重缓急、绩效高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项目优先保障。
——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突破。深入总结全省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做法,充分吸纳各方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建议。在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创新做法,将国有资本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情况一并纳入绩效管理范畴,拓展绩效管理新领域。结合绩效运行监控,创新实施“三项清理”制度,即定期清理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资金及预算结余资金,并及时收回同级财政再安排,防止财政资金在终端“趴窝”。严格跟踪问责,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使之成为落实“无效必问责”要求的新抓手。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2年4月9日“绩效新时代”专刊